“三孩”落地生育保险怎么报?市医保局详解相关政策

资讯 来源:东方网 2021-12-10 18:25   阅读量:19480   

:日前,我市发布新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增加生育假60天伴伴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就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成为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市医保局做出解读

问:三孩生育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据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三孩生育政策从今年5月31日起实施为此,自今年5月31日开始,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等报销待遇,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问:三孩生育费用如何申请报销。

日前,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补报销待遇标准不变。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单位参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工残退休人员等7类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新政实施后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是否变化。。

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研究制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的指导意见未来将根据国家层面统一要求,调整我市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对于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将按规定补支付所差天数的生育津贴

问: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何计算。

答: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divide,30.4times,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企业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由其对女职工产假工资比对后,将高出产假工资部分的生育津贴发放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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